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将组织发展2021年度千兆城市建设情况总结评估工作,面向满足千兆城市评价尺度的地级行政区,沉点评估“双千兆”网络建设情况、用户发展情况和利用创新情况。
评估工作的重要主张是通过定期组织发展千兆城市建设情况总结评估,动态把握各地千兆城市建设进展,设置一批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双千兆”协同发展典型城市,推广一批拥有创新性、可复造、可推广的“双千兆”利用优良案例,以点带面、融合创新,推进5G和千兆光网建设覆盖、利用遍及和行业赋能,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网络支持。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面向满足千兆城市评价尺度的地级行政区,沉点评估三方面内容:一是“双千兆”网络建设情况。蕴含城市家庭千兆光纤网络覆盖率、城市10G PON端口占比、沉点场所5G网络灵通率、每万人占有5G基站数4项指标实现情况,“双千兆”建设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案例等。二是“双千兆”用户发展情况。蕴含500Mbps及以上用户占比、1000Mbps用户数、5G用户占比3项指标实现情况,“双千兆”用户推广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案例等。三是“双千兆”利用创新情况。蕴含在信息消费、垂直行业、社会民生、数字当局等领域的“双千兆”协同利用情况,解决领域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的情况,以及对更多行业和企业拥有借鉴和推广价值的利用模式和经验。
依照“管局组织评估、处所协调支持、企业为主推动”的总体思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讯治理局牵头掌管本地域千兆城市建设工作的总结评估以及典型案例推荐等工作;各市人民当局更好阐扬规划造订、政策支持、两全协调作用,组织辖区内有关企业具体发展千兆城市建设工作。2021年7月-9月为部署执行阶段,10月-12月15日为动态评估阶段,11月-12月为抽查评测阶段,2022年1月-3月为经验互换阶段。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讯治理局牵头做好千兆城市量化指标数据把关和优良案例征集等工作,确保真实正确,最晚于2021年12月15日前组织切合尺度的城市报送2021年度千兆城市建设情况。(起源 人民邮电报)